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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

浏览: 日期:2020-04-07

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2〕17号)要求,现就我县开展此项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办法
(一)社会人员为睢宁县户籍的在我县教育局申报。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申报。
二、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 工作内容 承 办 单 位
2012年11月下旬 发布公告、宣传布置 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2012年12月8至9日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 睢宁县教育局自考办
2013年2月23日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睢宁县教育局自考办
2013年3月20日前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查询 睢宁县教育局自考办
2013年3月21至31日 申报人员网上报名 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2013年4月1至3日 申报人员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报名 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2013年4月下旬 体格检查 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2013年5月中旬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2013年5月下旬 评审 睢宁县教师资格认定评审委员会
2013年6月21日前 颁证 睢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注意事项
1、自2013年起,凡持有某一学段教师资格证者,如申领同一学段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证,免考教育学和心理学(共分四个学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
2、自2013年起,除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考教育学和心理学,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毕业证书者,如函授、自考(教师自考除外)、电大、网络教育等,均需加考教育学和心理学。
3、学教不一人员跨学科申报教师资格,需加考江苏省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两门主干学科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具体要求按《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执行。详细课程咨询县自考办:80376839。
4、普通话要求:申领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合格证书;申领其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咨询县教育局基教科:80376844。
5、学科专业、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均已合格人员,方可报名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申报人员于2013年3月21-3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
6、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报名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80376848  88390784